北海市中医医院采购代理机构遴选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我院招标采购工作管理,提高采购质量,规范招标程序,提高招标工作效率,使招标代理机构形成有效竞争,有效降低廉政风险,提高招标代理服务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及管理要求,我院拟开展遴选采购代理机构,现将遴选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北海市中医医院采购代理机构遴选项目
二、遴选原则
采购代理机构遴选工作坚持依法、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实行科学评估、择优选择、集体决策。
三、招标代理服务内容
(一)服务要求
1.中标后接受采购人采用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具体项目的委托代理服务;
2.依法代理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由社会采购代理机构实施的货物、工程和服务采购项目;
3.提供项目采购前期咨询服务工作,依法编制采购公告(含编制资格预审、后审文件)、招标(采购)文件;
4.依法发布采购公告和发售招标(采购)文件,组织接收供应商报名及接收申请资料 ,审查响应单位供应商报名资格;
5.依法组织供应商踏勘现场、组织答疑会及整理答疑纪要文件,按期处理招标文件质疑,并及时发布答疑澄清公告;
6.依法编制需向有关主管部门提交的资格审查、招标投标情况的书面报告 ;提供项目采购过程中的咨询服务工作;
7.依法组织采购活动(专家抽取、评审、支付评审费等)并出具评审结果报告;
8.协助处理中标(成交)公示期质疑投诉,组织专家对质疑内容的复审并出具复审报告;
9.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
10.依法办理采购活动备案事;
11.及时移交采购资料;
12.提供项目市场调研服务,采购计划预算低于1000万元(不含本数)项目的市场调研服务包含发布市场调研征询公告、组织专家论证、出具论证报告等;采购计划预算1000万元(含本数)以上项目的市场调研服务包含采购需求的调查、论证,编制采购实施计划,协助院方完成项目采购需求和采购实施计划的审查及出具审查意见书等。
13.处理与采购有关的其他事宜。
(二)入选采购代理机构数量:通过院内遴选方式选出8家入围和2家备选的采购代理机构,若入围的采购代理机构未通过医院考核,医院有权暂停该机构的代理工作,并从代理机构备选库中顺位补足。
(三)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
四、采购代理机构遴选条件
(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专业的采购代理能力的服务机构(提供总分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并加盖公章)。
(二)已在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名录中登记备案;已在北海市财政局公布的最新一期北海市本级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名单一览表中(要求提供登记备案资料、网页截图等相关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
(三)具备健全的内部管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财务管理制度、人事管理制度和档案管理制度等),有开展采购代理业务所需的设施、人员及办公条件(提供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
(四)具备编制、审核采购文件和组织评标的专业能力,熟练掌握政府采购全流程电子化工作,招标从业人员熟悉政府采购或非政府采购招标、工程项目招标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从业人数充足(证明材料请提供项目负责人负责的项目业绩并加盖公章)。
(五)通过IS09001质量管理认证(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六)遵守国家及地方的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社会信誉,有较高的专业素质,在政府采购信用评价体系中履职情况良好,采购代理机构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纪录,以及没有被政府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要求提供采购代理机构《参与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在“信用中国”平台(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无不良记录的查询结果、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cr/list)无不良记录的查询结果,并加盖公章)。
(七)招标代理服务方案、工作程序和廉洁制度,提供相关文件(提供材料并加盖公章)。
(八)诚信承诺书(加盖公章)。
(九)2023年1月1日以来完成的代理项目业绩清单表,分别按货物类、服务类、工程类列表,并列明项目名称、招标单位、中标日期、中标金额信息(材料请提供中标通知书并加盖公章)。
(十)提供公司近半年内任意3个月社保及纳税证明(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十一)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2年至2024年财务审计报告(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十二)服务承诺函:服务效率高,服务价格相对合理。
(十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代理机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遴选活动(须提供直接控股股东信息表、直接管理关系信息表,格式自拟并加盖公章)。
(十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遴选响应文件密封装订要求、递交方式、地点及时间
(一)遴选响应文件密封、装订要求:
遴选响应文件须包含招标代理机构遴选条件中第1—12项及按照附件1《北海市中医医院采购代理机构遴选项目遴选评分办法》遴选评分细则需要的其它内容材料(材料内容按遴选评分细则顺序排列),代理机构应将遴选响应文件正、副本(正本一份,副本六份,副本可以是正本的复印件,正本与副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一并装入总密封袋内并加以密封(要求文件袋无明显缝隙露出袋内文件),在每一封贴处密封签章(公章、密封章、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签字等均可)。
(二)遴选响应文件递交方式:
1.采用现场递交方式送达。遴选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7月16日下午18:00前,逾期无效。采购代理机构应自行评估风险,本院不承担由此带来的任何责任。
遴选响应文件接收地点: 北海市中医医院旧院区住院大楼13楼行政办公室(采购组)办公室
2.采用邮寄方式送达。需在遴选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1.5小时前送达报名地点,指定收件人签收邮寄包裹的时间即为采购代理机构遴选响应文件的送达时间,逾期送达无效,后果由采购代理机构自行承担。接收邮寄快递包裹的时间为工作日8:00—12:00,15:00—18:00,采购代理机构应对遴选响应文件的快递包封和密封性负责,如送达的快递包裹出现破损导致遴选响应文件密封性包封破损的,后果由采购代理机构自行承担。
邮寄地址:北海市中医医院行政办公室(采购组)办公室,收件人:余老师,联系电话:0779-2029218
六、遴选采购代理机构的评选
1.遴选小组按有关规定由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
2.遴选小组成员与参加遴选的采购代理机构之间不得存在利害关系,有利害关系的应当主动提出回避。
3.遴选活动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科学、择优的原则。
4.遴选小组成员及所有参与者应对采购代理机构提交的遴选材料内容保密;采购代理机构采用不正当手段对遴选小组成员施加影响的,将取消其遴选资格。
七、采购代理机构中选
(一)本项目遴选工作采用不公开方式评审,由医院监督部门负责遴选活动的监督。遴选小组根据遴选材料,综合评审各项因素,推荐中选候选单位,并按综合评分排名。
(二)我院将组织相关部门对候选单位进行实地考察。考察场地应与《北海市本级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名单一览表》提供的经营服务场所一致,否则将暂停抽选资质,经整改后向我院提交书面申请通过方可恢复抽选资质。
(三)评选结束后,采购人将在医院官方平台发布入围公告。
八、考核评价与淘汰要求
参加遴选的采购代理机构完全接受遴选单位制定的考评
九、遴选评分细则
详见《附件1:北海市中医医院采购代理机构遴选项目遴选评分办法》
十、联系方式
联系人:吴老师、余老师
联系电话:0779-2029218(电话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7:30)
联系地点:北海市海城区新建路1号
北海市中医医院
2025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