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海市中医医院2025年废品回收服务项目询价公告
为规范废旧物资管理,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实现资源的循环利用,我院拟对废品回收项目进行招标。本次招标旨在选择具有良好信誉、技术实力及经验丰富的废品公司,为我单位提供为期一年的废品回收服务。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北海市中医医院医院2025年废品回收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院内询价
项目预算:我院每年废纸总量约为15360斤、塑料品300斤、废铁1000斤
服务期限:合同期限为一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
服务范围:北海市中医医院
招标内容:废品回收服务,包括废纸、塑料、废铁等废品的回收。
二、资格要求
1.具备废旧物资处理能力(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报废或拆解或回收或废旧物资处理等相关内容);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并合法运营的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含实际控制人)不得为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或具有境外永久居留权。
三、服务要求
(一)采购人拟出售废品清单
序号 | 废品名称 | 计量单位 | 最低限价(元/斤) |
1 | 废纸 | 斤 | 0.4 |
2 | 塑料 | 斤 | 1 |
3 | 废铁 | 斤 | 0.75 |
(二)报价要求
★本项目设最低限价,所有商家的投标报价以价格上浮率为准。商家需对采购人拟出售废品的品目进行报价,若单项报价与上浮率不符,以上浮率为准。
★本项目以成交单价为今后回收采购人废品的固定单价,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拆解、毁形、装卸、包装、运输、税费及其他所有费用均由成交人自行承担。
★项目结算单价计算公式:结算单价(即履行单价)=最低限价*(1+ %)其中 %为本项目的价格上浮率。
例:废纸的价格上浮率为10%即结算单价=0.4*(1+10%)=0.44元/斤
四、商务要求
(一)结算方式
在成交人满足采购要求,完成相关的服务工作基础上,成交人按每次回收数额当场结算付款。成交人在每次收购采购人所销废品后,与采购人指定的代表核定数量、款项后签字确认,三天内将款项汇入成交人指定账号。
(二)违约责任
1.成交人如果将合同业务转包他人,一经查实采购人立即终止合同。对采购人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成交人负责赔偿,不足以弥补采购人损失的,采购人有权再行追偿。
2.因成交人原因导致采购人解除或终止服务的,采购人为实现债权及采购人为行使解除权而产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财产保全费、评估鉴定费、执行费、拍卖费、差旅费等)均由成交人承担。
(三)其他要求
1.响应时效
供应商接到废品回收通知后,需在24小时内安排人员或车辆抵达指定地点开展回收作业,确保回收工作及时、高效进行。
2.卫生清洁义务
废品回收完成后,供应商须负责对作业区域进行全面清理,确保场地无遗漏废品、无垃圾堆积、无明显污渍。
3.供应商严格按照行业标准和相关法律、法规履约。
五、投标资料
(一)报价表(详见附件1);
(二)供应商信用承诺函(按格式填写,如委托代表则一并提供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2);
(三)营业执照复印件(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上述拟出售废品类别或废旧物资处理等相关内容)。
*文件内容及密封口上必须加盖公章,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六、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6月9日 9 时00分(北京时间),可通过邮寄方式提交。
地点:北海市海城区新建路1号北海市中医医院住院大楼13楼采购组办公室。
七、廉洁提醒
(1)本次采购活动各环节将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执行,确保程序合法合规;
(2)任何供应商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不得联合其他供应商以不正当手段排挤其他竞争对手;
(3)严禁任何供应商 向单位领导和相关人员打招呼插手干预 ;
(4)不得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他人合法权益;
(5)供应商须保证提交的资质文件、业绩证明、技术方案等材料真实有效,不得伪造、变造或隐瞒重要信息。
八、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九、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名称:北海市中医医院
地址:北海市海城区新建路1号北海市中医医院住院大楼13楼采购组办公室
联系方式:吴老师、余老师 0779-2029218
附件:1.报价表
北海市中医医院
2025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