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海市中医医院关于引进共享轮椅投放服务的公告
北海市中医医院针对患者医疗服务需要,为更好地向医患提供优质的共享轮椅租借服务,拟引进共享轮椅投放服务。医院本着公开、公正、公平原则,欢迎符合条件的单位前来参加,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资格条件
(一)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资格要求相关证明材料:
1、营业执照复印件。
2、供应商信用承诺函,格式见附件(投标时无需提供资格要求中的各类证明资料,以承诺函的形式代替)。
3、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书,格式见附件。
(二)特殊资格要求
1、符合《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要求的证明材料(提供该产品经营许可证/经营备案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2、所投医疗器械产品必须符合《医疗器械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及《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要求的证明材料(提供产品注册/备案材料复印件及产品生产厂家的生产许可证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3、提供投放产品品牌所有方在有效期内的授权书(自有产品不需要)产品所有方加盖公章。
二、项目需求
▲一、技术要求 |
(一)投放位置、数量及时间 北海市中医医院位于北海市海城区新建路1号,拟放置9辆轮椅,服务周期为一年。合作期间如需增加或减少轮椅数量及变动投放位置,由双方根据实际运营情况协商确定。 (二)服务模式 1.采购方免费为供应商提供租借共享轮椅设备安装区域,并经双方共同确定。 2.供应商免费向采购方投放共享轮椅设备,轮椅设备的所有权归供应商所有。 3.供应商提供共享轮椅,并负责共享轮椅的日常运营和承担运营成本(轮椅租赁和运维、使用场地维护等费用)。运营所得收益归供应商所有。 4.供应商提供24小时服务电话,及时处理消费者或相关用户的投诉,并对设备故障及时维修。 5.共享轮椅开放有偿租赁时间为全天候24小时。 6.供应商保证所提供共享轮椅,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技术质量标准等国家有关标准规定,所有产品付款方式都必须通过微信或支付宝扫码。 7.因供应商平台运营发生的纠纷,所有责任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三)共享轮椅参数 净重量:≤20kg 承重量:≥100kg 设备服务时间要求:24小时 安全方面:前后双刹,配备安全带。 踏板及轮胎要求:360°万向前轮,防滑踏板,轮胎要求实心胎。 座垫靠背布料:舒适透气坐垫。 是否投保:具有保险公司合法有效产品保单,保障用户的使用安全。 电源管理:电池供电,无需使用交流电,规避外接电源触电安全隐患。 归位桩要求:全钢材质,无需破土动工,具备一定的防水能力。
(四)租赁模式及收费标准 1.收费方式: 所有消费需通过微信/支付宝扫码支付;平台采用预付金制度,用户归还轮椅时无需二次支付费用。 2.扫码付费标准: (1)共享轮椅设备租赁预付金上限≤199元/台; (2)共享轮椅设备租赁每日累计使用免费时长≥60分钟;超出免费时长后,租赁费用≤3元/小时。 (3)共享轮椅设备租赁使用24小时内收费封顶费用≤30元。 3.共享轮椅扫码归还后,平台以电子账单形式向用户提供使用费用明细,并从预付金中扣除相应费用,剩余预付金即时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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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商务要求 |
1.采购人为供应商提供共享轮椅安装场地。并为供应商对设备的管理提供必要的方便。 2.采购人对供应商的经营具有监督权,供应商须在运营开始后,向采购人开放后台权限,采购人可随时查看平台运营情况,对于经营过程中发现的各项隐患/行为提出整改意见。 3.供应商不得将存在安全隐患问题的轮椅进行出租,否则,采购人有权进行制止。 4.如遇紧急情况,不及时处理将会影响到公共安全或设备安全,双方均可以在不通知对方的前提下移动共享轮椅以防止或者降低损害。 5.如因法律、政策、不可抗力以及采购人上级主管部门要求、产业结构调整等原因致使本项目不能继续履行,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且不视为违约,采购人无需对供应商进行赔偿或补偿。 6.采购人有权调整共享轮椅的投放位置,供应商有义务配合完成调整。 7.采购人对供应商投入的共享轮椅安装、维护、设备及服务等所产生的投诉、发生的事故概不负责,由供应商全权负责。 8.供应商自行承担因安装共享轮椅及配套设施引起的一切责任。 9.供应商需服从采购人的监督和管理,发现共享轮椅故障或消费者投诉应及时处理解决,并设置平台24小时官方客服和线下维护投诉电话。供应商确保在接收到用户投诉电话后,30分钟内抵达现场处理问题。 10.供应商须保证在采购人安装的共享轮椅均通过国家检验合格,机器运作确保安全、无害、环保。 11.供应商须做好共享轮椅保养、每日消毒清洁和日常维护等。 12.供应商负责办理涉及本项目内容的所有行政、工商、税务等相关手续,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13.供应商共享轮椅在采购人所辖区域运营期间,供应商须严格遵守国家、地方相关法律法规。供应商承诺经营合法合规,具有该共享轮椅的经营权利。 14.供应商须在设备显眼位置公告产品介绍、操作步骤、服务流程及核心收费标准等信息。 15.供应商在运营期间需对运营共享轮椅进行职业责任险投保,并向采购人提交有效的保险合同副本存档备案。 16.供应商人员进出采购人场地必须遵守采购人所有规章制度(包括安全生产,交通安全,消防安全等),如供应商人员有违反公司制度或单方面对设备及以上协议内容有变动的,采购人可随时终止本项目。 17.本项目终止或解除后,供应商应在7日内将共享轮椅搬离。如供应商逾期未将物品和设备搬离,采购人有权进行强制清理,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及责任供应商自行承担。 18.供应商投放共享轮椅设备须接受采购人安检部门的检查、指导、监督。 19.如发生各种火险、火灾事故,供应商须配合有关人员的调查处理。由于供应商投放的共享轮椅设备引起的火险、火灾事故,由供应商负责承担全部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人为、不可抗力引起的火灾除外)。 |
三、评分方式
序号 | 评分项目 | 评分依据 |
1 | 每天每个订单免费时长(≥60分钟) | (基础分30)免费时长每增加15分钟,加3分。 |
2 | 超过免费时长后收费(≤3元/小时) | (基础分40)每降低0.5元/小时,加5分。 |
3 | 单日封顶收费(≤30元) | (基础分30)每降低1元,加1分。 |
从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本项目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中,按照总得分最高者确定成交供应商。(若得分相同,则依次按照“每天每个订单免费时长”得分高优先,“超过免费时长后收费”得分高优先,“单日封顶收费”得分高优先)。
四、响应文件提交
(一)需提供以下文件
1.共享轮椅消费价格报价表,按格式填写,详见附件。
2.商务技术响应表,按格式填写,详见附件。
3.供应商信用承诺函,按格式填写,详见附件,如委托代表则一并提供授权委托书。
4.营业执照复印件。
5.特殊资格要求中所要求的各项证明材料。
(二)提交方式
截止时间:2024年8月1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北海市海城区新建路1号北海市中医医院住院大楼13楼采购组办公室。
提交方式:将所有材料汇总形成一份响应文件,每页加盖公章,扫描成电子版发送至zyycgz@126.com,主题名称:共享轮椅投放+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
五、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名称:北海市中医医院
地址:北海市海城区新建路1号北海市中医医院住院大楼13楼采购组办公室
联系方式:吴老师0779-2029218
北海市中医医院
2024年7月26日